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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协办公室
主任:张 琦 办公室电话:02344566277
职责:
1.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和协调组织实施会议的决议、决定。
2.组织起草以县政协和县政协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和负责县政协机关的公文、内部刊物的审核、处理工作,人事工作。
3.负责管理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离退休干部工作。搞好机关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档案、保密、信息、通联工作及文件、资料、报刊的管理。
4.负责组织机关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做好其他活动的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公物管理和小车使用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6.负责县政协领导、政协委员参加各种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
7.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县外来宾的接待工作。
8.负责有关部门、镇乡的工作联系、衔接。做好机关内部的协调工作。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提案委员会
主任:付建华 办公室电话:02344551522
职责:
1.提出本届政协各年度的提案工作方案。
2.支持并协助委员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出提案。
3.对委员提案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审查立案的提案交有关单位办理。
4.开展对提案办理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视察工作,督促承办有关单位办理提案。
5.向常务委员会和全体会议提交提案工作报告。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委员会
主任:黄学勇 办公室电话:02344558255
职责:
1.学习、宣传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联系和团结政协委员和农业界的代表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3.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
4.围绕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林建设、农民增收以及农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等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委员会
主任:邱长明 办公室电话:02344551719
职责:
1.学习、宣传改革、开放的有关政策、法规,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经济建设的形势。
2.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听取他们对全县的大政方针和有关政策、决策的意见,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3.就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座谈讨论、开展专题调查和视察,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联系经济战线上的委员和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立足本职真抓实干,为实现潼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任:张勇 办公室电话:02344556226
职责:
1.学习、宣传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联系和团结政协委员和城建、环保方面的代表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意见。
3.组织政协委员和有关人士开展参观、调查、视察,积极为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的工作献计献策。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主任:李浩宇 办公室电话:02344566276
职责:
1.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了解全国、全市及我县在科教文卫体方面的发展情况,为委员知情参政创造条件。
2.联系和团结政协委员中从事或热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作的委员以及由他们联系的各界人士,就我县科教文卫体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开展座谈讨论、专题 调查、视察等活动,提出建议意见。
3.即时宣传国际国内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发展的形势,交流信息,使有关人士开阔视野,促进我县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体制改革。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学习文史联络联谊委员会
主任:张元海 办公室电话:02344561206
职责:
1.组织委员开展学习调研活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一国两制”、“ 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
2.开展委员培训,不断提高委员的统战、政协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3.广泛开展对内对外联络联谊活动,广交朋友,扩大对外交流;
4.编印学习参考资料。
5.根据政协的性质和特点,筹划潼南现、当代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重大工程及某个方面的发展历程等历史资料的撰写、征集、整理、编印,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
6.加强与县级民主党派和县内外各界人士的联系,为促进我县经济、文化等多种形式与外界的交往和我县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积极献计出力。
7.加强与县政协委员小组的联系,指导工作的开展,负责委员开展“五个一”活动的考核、考评。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朱江 办公室电话:02344550040
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宪法和有关工会、妇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法制建设和工会、妇女、青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4.就法制建设和工会、妇女、青少年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座谈讨论、专题调查和视察,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
6.加强与工会、妇女、青少年代表人士的联系,促进爱国统一战线的发展。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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